(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地区 | 办理地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贵阳市 |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 (南明区新华路68号) |
0851-85530246 (刘威峰) |
遵义 | 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政府行政中心 3号楼三楼334 |
0851-28256261 (何香容) |
六盘水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综合窗口 |
0858-8202832 (黄 晖) |
毕节 | 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9号市教育局 | 0857-8222955 (刘 琼) |
黔南州 | 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19楼1916室 | 0854-8283885 (白明线) |
黔东南州 | 凯里市文化北路 28 号州教育局 | 0855-8503993 (梁开模) |
黔西南州 | 兴义市延安路兴义市教育局 | 0859-3123613 (王文武) |
安顺市 | 安顺市西秀区政务中心8栋9楼 | 0851-33223816 (杨 刚) |
铜仁市 | 铜仁市清水大道17号市教育局二楼 | 0856-5223766 (田永科) |
毕业申请各高校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贵州大学 | 周述伦 高 文 |
0851-88154336 0851-88154337 |
贵州师范大学 | 宋浩强 | 0851-86702452 |
贵州财经大学 | 李 静 胡湘阳 |
0851-85967125 0851-85989574 |
贵州民族大学 | 查 俊 | 0851-83612177 |
贵州医科大学 | 银 艳 | 0851-86778823 |
遵义医科大学 | 雷婷婷 | 0851-28609379 |
贵州理工学院 | 吴 丹 杨元平 |
0851-88402042 |
贵州师范学院 | 佘颖慧 | 0851-85816532 |
贵阳学院 | 兰俊雄 史 丹 |
0851-85842786 |
贵州警察学院 | 廖江竹 | 0851-85400399 |
贵州商学院 | 余 洋 | 0851-84872351 |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 刘 欢 | 0857-2190680 |
毕业申请时间安排 | ||
类型 | 事项 | 时间 |
上半年 | 初审 | 6月1日-6月10日 |
复审 | 6月13日-6月24日 | |
打印及验印工作 | 6月13日-6月24日 | |
证书发放 | 6月下旬-7月上旬 | |
下半年 | 初审 | 12月5日-12月16日(工作日) |
复审 | 12月19日-12月30日 | |
打印及验印工作 | 2023年1月上旬 | |
证书发放 | 2022年1月中下旬 |
(一)《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考生需在毕业申请前下载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表格前,照片栏提前插入与毕业申请相同的电子照片),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考生签字确认的《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初审表》(简称《初审表》,交材料时现场打印)。
(三)、准考证,若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准考证者,需先合并档案后,再到我招考中心自考科办理初审手续。(两个准考证均是12位纯数字的且办证准考证为01开头的可在我中心合并,其他准考证请到省考试院自考处合并,省考试院自考处电话:85952371)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者,需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照片的有效证明原件。
(六)、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放在U盘里带过来。规格:480像素(宽)×640像素(高),相片清晰且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以考生申办毕业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保证命名的准考证号准确无误)。此次办理毕业证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此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
(七)、为确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的毕业生初审表(存根联)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代办,如因别人代办或本人审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考生需在毕业申请前下载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表格前,照片栏提前插入与毕业申请相同的电子照片),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考生签字确认的《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初审表》(简称《初审表》,交材料时现场打印)。
(三)、准考证,若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准考证者,需先合并档案后,再到我招考中心自考科办理初审手续。(两个准考证均是12位纯数字的且办证准考证为01开头的可在我中心合并,其他准考证请到省考试院自考处合并,省考试院自考处电话:85952371)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者,需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照片的有效证明原件。
(六)、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放在U盘里带过来。规格:480像素(宽)×640像素(高),相片清晰且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以考生申办毕业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保证命名的准考证号准确无误)。此次办理毕业证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此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
(七)、为确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的毕业生初审表(存根联)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代办,如因别人代办或本人审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申请毕业考生姓名变更、身份证号变更,或者申请本科毕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毕业信息不一致的,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九)、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十一)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十)、(十一)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里打印。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不一致的需现场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修改基本信息后才能办理。有多个准考证的请先合并再申请办理毕业证。
(2)根据全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查需要,考生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才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是自考的只提供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在线验证报告必须与附件中的样表格式一致。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贵阳市学历认证代办机构:贵阳国际人才城,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咨询电话:0851-87990142)
(一)考生需在毕业申请前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初审受理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特别强调,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本次将不予办证。
(三)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所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考生上交毕业资料后,经区、市、省三级考办和主考院校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生信息校对单(上半年办证的7月份,下半年办证的次年1月份)到所在区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件(具体时间见区招考办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