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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考免考申请办理说明

整理编辑: 贵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阅读量:

一、什么是自考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二、贵州自考免考办理时间

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9月1日-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考办或主考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各市(州)考办和主考学校分别于3月25日、9月25日前将免考初审材料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三、贵州自考免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按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原则,申请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有关课程。所谓"要求相同"是指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需要掌握的程度相同,即课程所属的学历层次、课程内容、考试方式(考试、考查)、学分数等几项指标均能够等同。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免考课程外,还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课程。即:

1、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

2、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财)、高等数学(二)(财)、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

3、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物理(工)课程;

4、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课程;

5、各类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6、电工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7、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法学概论课程;

8、化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化学基础课程;

9、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教育学课程;

10、药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药理学课程。

四、贵州自考免考手续

1、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免考

2、免考考生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 准考证

② 毕业证书或水平证书原件、毕业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

③ 身份证原件

④ 免考登记表

3、各区招考办核准后,报省自考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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