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贵州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贵州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业秘密权

整理编辑: 贵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商业秘密权概述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两方面的内容。
  2、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1)必须具有信息性;(2)必须具有未公开性;(3)必须具有实用性;(4)必须具有保密性。
  3、商业秘密的主要类型:(1)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及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也包括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经营信息,指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投标标底等信息。
  二、商业秘密权的性质与内容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确认商业秘密的财产属性,并规定侵权人负有赔偿责任。所以,此权利为一种无形财产权。
  2、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就商业秘密的权能而言,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上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法

下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