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贵州自考网免费咨询电话
【热点】 贵州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宪法学考点:住宅不受侵犯的价值与内涵

整理编辑: 贵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1.价值
  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意义体现在如下方面:
  (1)对个人财产的保障和尊重;
  (2)对人身安全的保障;
  (3)对个人私生活的尊重和保护。
  2.内涵
  (1)“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含义:
  个人在住宅内的安全与隐私受到保护,非经本人同意不得侵入个人住宅,禁止在住宅外部通过一定的器具非法监听或窥视住宅内部的私生活或家庭生活情境等。
  (2)“住宅不受侵犯”是一项基本权利,直接指向国家义务:
  ①国家机关非经法律的规定与程序亦不能侵入;
  ②国家有立法和执法的义务对,可以对私人不经本人同意侵入住宅或进行窥视、监听等干扰他人私生活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惩罚。

上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与实际限

下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住宅不受侵犯”的宪法保护